中秋佳节将至,购买月饼的欲望日渐高涨。不仅普通民众挤满商店门口,自行选购月饼,公司亦开始向职员派发月饼代金券。很多人更将此券当作礼物,送给亲戚朋友。
中秋临近之时,众多品牌月饼券在市场上交易活跃,进入兑换旺季。不少商家高喊“诚信收购元×月饼券,即刻到账即刻确认,售出后请通过私信联系”。也有信息发布“2024年月饼券正在高价求购”。更有人询问“如今××楼月饼券,是否还有人愿意收?”《法治日报》记者经过调查,发现社交平台和电商平台上存在许多关于月饼券回收的信息,其中涉及元×、星××、美×等知名品牌,回收价格通常是券面标价的四成到七成之间。
在某个旧货交换网站上,一位来自江苏苏州的票务商家既在收票,也在卖票,在收票信息里,该商家称以高价回购月饼票据,记者随机挑选了某品牌面额为318元的月饼凭证进行询问,该商家答复,这个面额的月饼凭证回收时按150元计算。
记者点击了“出票”页面的详细信息,这个页面标明“月饼券能够全国通用,假如你具备企业资源可以合作,报价、发货、开票等事宜都会为你处理妥当,助你轻松赚取中秋的收益。”记者又用一个不同的账号,假扮成公司里的采购人员,向该票务人员询问了同一款月饼券的“出票”费用,该票务人员告知月饼券的单价是248元。
月饼券能够享受优惠,开票时可以按商品原价开具普票,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均可提供。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直接开具的是月饼生产企业的发票,而非销售商的票据。如果客户选择大量购买,发票将是由苏州当地某知名月饼企业开具,确保收到的票据与月饼品牌相符。
另外一种商品不是记者询问的那个品牌月饼,票务人员还向记者推荐了一个更优惠的选择,强调×××斯的价格更实惠,他们销售时价格较低。这种票券可以享受六折优惠,而开具的发票金额大约是原价的八成到九成,票务人员还特别说明,购买这些月饼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报销,选择×××斯品牌的月饼,他们开具的发票能报销的金额会更多一些。
记者问起各品牌票券优惠幅度差异的原因,票务人员解释说,价格较高的票券是从市场上回购的,而价格较低的则是从票券分销商那里大量采购的,这样采购量大了,成本自然就降低了
调查得知,部分个人账号在社交平台售卖零散的票证,还出现了自制月饼券的共享平台。相关帖子下常有买家报出购买意向,评论区里不乏名为“批量采购月饼券”“专收票券”等账号,专门向卖家购买这些票券。
采访中记者得知,月饼券数量超出相应月饼实物,形成“券比饼多”的现象,这被视作月饼市场的一种隐秘做法。
业内专家透露说:月饼兑换券的流转情况,颇为像期货交易,基本上是制造商,转卖给购买者,再转卖给制造商,或者是制造商,转卖给购买单位,再转卖给购买单位职工,最后转卖给制造商。这种现象已经持续好几年了。
调查中发现,社交网络上有个热门帖子,讨论月饼券的运作模式,称厂商以优惠价把券卖给中间商,中间商再抬高价格卖给需要送礼的企业客户,券有可能经由赠送或转手交易,最终落入票贩子手里他们先把从销售商那里低价大量买入的月饼兑换券,以及从个人手中收购的散装兑换券,转手以略高的价钱卖给食品生产商,也有可能再卖给其他购买者。
月饼厂、经销商还有“黄牛”,即便不生产月饼,依然能够获利,这种情况被称作月饼“证券化”。对于这个现象,一位来自上海的业内人士刘娟(化名)向记者剖析了月饼兑换券的运作方式,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如果糕点生产商发行面额为100元的兑换券,以65元的价格卖给分销商,分销商再以80元的价格转卖给顾客A,顾客A又把这张券送给了顾客B,顾客B以40元的价格把券卖给了所谓的票贩子,票贩子最终以50元的价格把券卖回了糕点生产商。在这个循环里,即便一个实体月饼都没有制造出来,但做月饼的商家从中得了十五块钱,分销商也得了十五块钱,倒买倒卖的中间商赚了十块钱。
刘娟表示,月饼券的投机者大致有两种类型:一类是规模较大的投机者,他们能够收购价值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月饼券,类似批发商的身份。这些人通常在每年五六月份就与商家协商来年的订购额度,并试图争取一定的退款。另一类是零散的投机者,他们从个人手中购买月饼券,并不大量囤积,而是依据市场变化进行转售。
刘娟表示,月饼的“证券化”现象带来了月饼券价格的不稳定,生产者难以准确预测当年的需求量,或许会印制过多或者过少的月饼券。
媒体报道有人反映,其获得了编号为“玲珑心意”的月饼礼盒,然而发放地点并非居住地附近的分店,需要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并且能否即时拿到礼品尚不明确,只好将礼盒里的月饼兑换凭证出售给他人。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表明,月饼券以礼品卡形态替代实体月饼,确实能降低部分食物废弃现象,节省物流开支,在理想情形下促成厂商、经销商等各方获利,表面上看实现了资源优化利用。不过,实际层面发现,月饼券的金融属性愈发显著,购买者的正当利益或会遭遇损失。
常莎认为,商家设定了月饼券的售卖方式,目的是为了逃避自身的责任,因此添加了许多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同时给购买者施加了许多必须履行的责任。举例来说,要是购物者碰上月饼兑换货品取用不便的情况,商贩无需承担后果;用兑换券换取月饼也无法确保食品状态,比如店家给了临近过期的产品,购物者通常只能认栽;兑换券设有使用时限,要是购物者没按时消费就会作废;部分兑换券还规定了必须提前预约或只能在特定地点提货,给购物者带来麻烦;万一遇到心仪的商品断货,购物者只能选择加价换购其他商品。
购买月饼券的客户在跟商家交涉时往往不占上风,自身的正当权利很难获得充分维护,这是常莎的观点。
另有行业内部人士表示,部分商家专门瞄准“馈赠领域”,负责“纸质月饼”的制作、贩卖以及回收等全部环节。这类交易比较隐蔽,接受起来也很方便,资金周转也快,或许会助长贪污腐败现象。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提出,要整治月饼券非正常流通问题,维护购买者正当利益,必须社会各方可多角度协同努力。管理单位要加大市场管控,对囤积居奇、商家设下营销陷阱等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严惩,切实保障购买者正当权益。产业方面要建立自我约束团体,引导商家诚实经营。消费者需要保持警醒,在理智消费的基础上,尽量选择合法途径购买,根据实际需求购买,防止资源浪费,让月饼回归其应有的商品属性,避免自身正当权益遭受侵害。
(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记者 赵 丽 实习生 林铭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