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深圳市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日期: 2025-10-19 10:07:13|浏览: 13|编号: 157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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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2025年特殊食品经营机构的监管任务,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参考本市具体状况,我局拟定《2025年深圳市特殊食品经营监管方案》,现发送至各相关方,请严格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1日

2025年深圳市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计划

为有效推进2025年特殊食品生产与经营监管任务,依据上级有关规范,参照本市具体状况,特拟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动专门食品从业者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增强管理机构的监督职责,达成过程与结果的有效管理,迅速察觉并排除专门食品的潜在问题,确保产品符合安全标准。

二、检查方式

监督审查的种类包括常规审查,空中核查,专项核查,体系核查等类别。

此项方案主要明确了市级机构的空中巡查以及区域单位的常规监督活动,特殊检查事项将另外安排。

三、风险分级

(一)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

本市存在两类特殊食品制造单位,包括营养补充品制造单位及医疗用途配方食品制造单位,并未设有婴幼儿配方奶粉制造单位。依照《广东省药品食品生产流通风险分类分级管理措施(试行)》,营养补充品制造单位的危险级别为C级,医疗用途配方食品制造单位的危险级别为D级。

(二)特殊食品经营者风险分级

依照上级相关要求,参考前一年食品售卖风险分类评估结果,实施日常管理职责时,同步进行食品售卖风险分类即时评定。

四、检查任务

(一)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检查

市局食品生产部门每年对全市特殊食品制造单位实施一次全面飞行检查,飞行检查邀请特殊食品检验专家共同执行,企业所在区域局的监管人员参与其中。检查结束后,结果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给所在区域局,区域局负责监督企业进行整改,并将情况汇报给市局。

该地区管理机构针对本地营养补充品制造单位每一年实施一次全面常规审核,针对特殊医疗用途配方食品生产单位实施两次全面常规审核,每次审核最少持续一天,为确保特殊食品审核成效,通常不与普通食品开展联合审核。由省级管理机构主导的联合审核、突击检查、体系审核次数包含在内。日常核查项目须包含特殊食品制造公司的环境状况、物料审核情况、生产环节把控、产品检测数据、仓储及配送管理、次品处理和食品召回、员工资质管理、安全事件应对等细节。

省局 2025年安排对我市4家特殊食品加工单位开展体系审查,具体名单参见附件文件,审查过程中,市局食品生产管理部门将指派专门负责特殊食品监管的人员加入审查小组,企业需提交体系完善方案,然后所在区域管理机构须在20天内向市局提交体系审查完善情况评估结果。

(二)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检查

市局食品生产部门安排对特定食品经营场所实施至少22次随机抽查飞行检查,抽查目标包含连锁医药店铺以及药品分销公司管理的药店,检查成效将在检查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公布给对应区域管理机构。

各辖区局食品监管科对辖区内连锁药店、药品批发企业下属药店实施了飞行检查,共检查了3家,同时对单体药店也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4家;依据特殊食品经营单位的风险分级评定结果,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的目标是那些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进行了食品经营备案且具有特殊食品经营范围的商业机构;各区局可以将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任务与其他食品类别的检查工作合并执行。各地方局的食品监督部门要负责对基层监管点特殊商品售卖流程的业务指导,检查情况要立刻通知商品供应方,并且录入数据库。

五、检查要求

(一)特殊食品生产的检查重点

需核实企业负责人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确认其是否依照许可范围生产,检查生产的特殊食品是否获取了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审视原料采购是否遵循进货查验规定,判断有无使用不合格原料,核实生产过程是否依照批准的配方和工艺进行,确认产品是否经过标准检验合格后才出厂,查验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范,并确认是否严格执行保健食品标签警示用语的标注要求。

(二)特殊食品经营的检查重点

针对专门售卖特殊食品的店铺,要核查其售卖范围是否得到许可机构的确认,是否设有专门区域用于销售此类食品,特殊食品是否与普通食品或药品分开存放,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核查和凭证索要的流程,是否售卖来历不明的仿冒产品,产品包装上的文字说明是否规范,是否按照规定标注保健食品的警示信息,经营场所内是否有违规的宣传物料或广告,必要时需对售卖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三)检查表格的使用要求

特殊食品经营管理的核查要点依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执行,核查成效需填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中,同时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六、信息处理及汇总

(一)信息录入

每次检查完成后,检查记录要归档到对应的企业档案里,涉及特殊食品制造企业的检查资料和补充材料需要录入到监督检查系统里,具体是专项执法模块下的特殊食品制造企业日常检查专项活动,而特殊食品销售企业的检查记录和相关信息则要录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市场监管系统,具体是食品流通日常监管模块。市局将根据系统数据定期通报各辖区局的检查结果录入情况。

(二)检查结果处置

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由相应管理部门负责后续处理,并向上级汇报进展。检查中发现的不达标事项,按照日常监管制度要求企业进行修正。检查中若发现涉嫌违规的行为,应移交给专门稽查机构进行核查;若涉及刑事犯罪,则依法移交给公安机构展开调查。

(三)检查结果公示

依照国家总局及省局对信息公开的指示,检查信息需对社会公布。区局在实施特殊食品生产检查结束后三天内,须将检查情况上报至市局食品生产部门。市局食品生产部门应将特殊食品经营飞行检查的资料进行汇总,在检查信息产生后的二十天内对社会公布。现阶段,特殊食品经营检查录入日常监管系统后,系统会自动进行公示。

附件里列出了省局2025年针对特殊食品生产商体系检查的范围,其中包含深圳市的相关企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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