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痛!重庆上百株“蕨王”桫椤遭盗伐,每斤1元出售给药商,三峡库区仅此一处

日期: 2026-01-29 04:01:40|浏览: 17|编号: 16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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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伐的桫椤树根。涪陵区公安局微信公号 供图

重庆市涪陵区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出现了一起非法采伐案件,据涪陵区检察院通报的案件材料表明,在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这个时间段内,被告人胡某,其年龄为52岁,职业是草药商人,指使被告人彭某,彭某年龄62岁,还有被告人冉某,冉某年龄68岁,先后7次非法采伐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桫椤树,数量为111株。当下,涪陵区检察院已向涪陵区法院依法提起了公诉。

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所刊文章中作了介绍,桫椤有着“树蕨”这样的别称,它被赞誉为“蕨类植物之王”,桫椤经历了诸多的沧桑变化,穿梭了漫长的亿年时光,它是到目前为止仅存的木本蕨类植物,它与恐龙处于同一个时代,有着活化石的称谓,它堪称珍稀名贵的国宝,。

涪陵区公安局通报的材料当中表明,有彭某以及冉某这两人,把非法的桫椤,以每斤1元的价格,卖给了药商胡某,同时,他俩还将非法的桫椤,以每斤1.5元的价格,卖给了药商胡某。

那位身为江东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且负责桫椤自然保护区日常监管工作的人表示,在今年3月份,于村民报警之前,桫椤自然保护区内并未出现桫椤丢失的状况。此保护区并没有专门负责监管巡逻的专职人员,全部都是兼职工作人员。

涪陵区林业局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的工作人员,于8月11日告知澎湃新闻,案件发生之后,当下已着手开展保护区的优化工作,会在人员、资金以及部门等诸多方面强化管理,致力于构建好保护区的队伍,然而现阶段暂且还不存在具体的改进举措。嫌疑人对非法采伐现场进行指认 。

嫌疑人指认非法采伐现场。涪陵区公安局微信公号 供图

三峡库区唯一的桫椤林

涪陵区林业局所发布的官方材料表明,以2003年8月为成立时间基准,涪陵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得以设立,涵盖范围上关涉江东街道的7个村以及3个社区且总面积达到2500公顷,在2007年,涪陵区编办凭借涪编委发21号文件批准设置涪陵区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管理所,该管理所挂牌于涪陵区林业局直属的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处。

在实际开展的工作期间,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在一段长久的时间当中,始终是由涪陵区野保站,委托江东街道农服中心(其中又包含了原林业站并入的人员在内),来承担负责日常的管护工作任务的。并且,在每一天当中,每年都会有涪陵区林业局进行资金的筹集,以此来补助一定数额的管护工作所需要用到的经费开销。

按照涪陵当地媒体《巴渝都市报》微信公众号“涪陵眼”在2017年11月所进行的报道,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属于三峡库区仅有的桫椤林,且是中国距离城市最近的独一无二的桫椤林。该保护区的保护对象为桫椤及其生态环境。在2012年的时候,保护区明确了2个核心区、2个缓冲区以及1个实验区。截止到2017年,保护区存有桫椤2万株。从2012年一直到2017年,保护区未曾发生哪怕一起盗伐、破坏桫椤的行为。

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有着的非法采伐记录当中原本空白的部分,因涪陵区公安局今年6月所做出的案情通报,而被打破了,。

涪陵区公安局通报,以《涪陵警方破获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特大案件》为题目,声称在3月19日,涪陵人彭某(性别男,年龄62岁),伙同冉某(性别女,年龄68岁),于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内,使用预先准备好的砍柴刀等工具去采伐桫椤,得手之后,两人把桫椤装入编织袋内,运至江东七龙村3组安置房公路边,在联系车辆准备运走之际,被当地村民发现,随后报警。

在接到相关报告之后,派出所的民警迅速于第一时间朝着现场赶去,在那里查获了彭某以及冉某非法采伐所得的,装在5袋之中的11株桫椤树根。之后民警又经过审讯这一深挖过程,并且若干次都深入到现场去进行走访以及排查工作,最终成功地将其他嫌疑人胡某进行了锁定。

经调查发现,从2019年3月开始,嫌疑人彭某与冉某,多次于七龙村桫椤自然保护区以内进行非法的采伐,经由重庆市林业科学研究院作出的鉴定表明,所采伐的植物乃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桫椤。彭某等人员成功得手之后,把非法采伐而来的桫椤,按照每斤1元以及1.5元等不同的价格,出售给胡某从而获取利益。

警方的材料呈现出来,52岁的胡某身为草药商人,清晰知晓桫椤具有的药用价值。他特意给彭某等人桫椤样品,让他们依据此样品于保护区内部寻觅,并且以低价收购那些被砍伐下来的桫椤。胡某运用这些所收购的桫椤制作成中草药包,借助摆临时草药摊方式售卖以此谋取利润。鉴于此项行为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名,胡某等人被警方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重庆市检察院和公安局联合挂牌督办该案

针对此案,涪陵区检察院于8月4日进行通报,称该案件是由重庆市检察院以及重庆市公安局联合挂牌督办的 。在3月23日时,涪陵区公安局展开立案侦查 。之后,因案情具备重大、疑难、复杂的特性 ,公安机关便商请重庆市检察机关环境资源犯罪刑检专业团队 ,也就是之后提到的环资专业团队 ,提前介入并引导进行侦查取证 。

围绕环境资源专业范畴组建的检察官团队曾多次协同侦查人员去对犯罪现场展开勘查工作,并且还召开了针对案件情况进行研讨判断的会议,针对该案件所具有的珍贵植物认定、犯罪数量确定以及行为性质做界定这几个方面给出搜集证据的相关意见。6月8日,涪陵区公安局把该案件移送至涪陵区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工作。

通过检方审查,得以查明,被告人胡某,其明知桫椤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然而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便指使被告人彭某去进行采伐,之后还进行收购 。在2019年3月到2020年3月这个时间段内,被告人彭某以及冉某等人,先后七次非法采伐桫椤树,数量达到111株。

司法机关秉持这样的观点,涉事的胡某这人,还有彭某此人以及冉某这人,这三人做出了违背法律所设定规则的行为,进行了并非依法许可的对属于国家重点给予保护的植物实施砍伐的举动,相关情节已然相当严重,故而依据法律规定,应当凭借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这一罪名来对他们追究其需要承担的刑事方面的责任。

政协委员去年曾指出保护区保护措施堪忧

2019年,有一位名叫吴陵的人,他是涪陵区政协委员,是民建涪陵区农林支部主委,还是涪陵区农委经作站副站长,针对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措施问题,进行了情况反映。

重庆市民建市委的“参政议政”栏目,发表了吴陵署名的文章,文章题目是《抓生态文明建设也应重视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发展》,文中显示,江东桫椤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挂靠在涪陵区林业局野保站,然而该机构没有人员编制,所以没办法开展正常的保护工作,其日常工作委托给了江东街道办事处林业站负责,该保护区现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还存在巡护管理设备稀缺的情况,且综合管理能力不好,科研水平低,这些状况对保护区的良性发展起到了限制的作用。

吴陵提出建议,依据生态文明建设所蕴含的精神,相关的单位需以科学且合理的方式去配备机构以及人员,从而杜绝出现没有机构、没有人员这种现象。要由政府来出台相应政策,进而探索一种能让农村建卡贫困户、低保户以及五保户这类贫困人员共同参与到管理工作之中的模式, 通过强化业务培训等一系列方式,去打造出一支爱岗敬业的保护管理队伍 。

与此同时,针对破坏自然保护区而生发问题的情况,追究有关申报、审批以及实施方面的终身责任。推行“一案双查”制度,一方面要对违法的业主予以责任追究,另一方面要对监管部门开展行政问责,依照纪律和规定严肃处置,倘若涉嫌犯罪则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把查处的破坏自然保护区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在全社会营造重视自然保护区保护的浓厚氛围。

保护区无专职人员负责监管巡逻

江东街道位于涪陵的一个地方的办事处里头的农服中心的负责人,跟澎湃新闻讲了事儿,关于桫椤自然保护区日常要去作监管的这个方面,农服中心不存在专门负责的人员,那些人全都是兼任做这个的。要在今年呢,村民报了警以前,他们就丝毫没发觉有非法采伐这种状况。另外其他详细些的情形,他提议去咨询区林业局野保站呀。

涪陵区林业局原从事野保站工作的李姓负责人 ,向澎湃新闻阐述 ,他已然离开了原先就职的岗位 ,正处于办理相关手续的进程中 ,这一切皆缘自机构改革 。此时 ,野保站当下已改称其名为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科 ,后续可简称为名为野保科 。

那个姓李的负责人讲,桫椤保护区管理所原本是挂靠在所野保站的,并未设置编制,是和野保站以两块牌子合用一组人员的形式存在。以往的管理办法是将其委托给江东街道农服中心去负责处理。案件出现之后,如今在监管方面必然要严格得多了,。

涪陵区林业局野保科的工作人员讲,他们把相关事宜委托给了江东街道农服中心,然而在监管这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所以现在他们自身也要强化管理,他还表示江东街道农服招聘了当地农民用来强化巡护。

那名该工作人员声称,那种非法采伐行径没办法每分每秒都进行全程监管。案件发生之后,当下已经着手推进保护区的优化事宜,从人员、资金乃至于部门等各个方面均会强化管理,致力于建设一个出色完善的保护区队伍,只不过目前阶段暂时还不存在具体明晰且具有针对性指向改进措施。

栏目主编:赵翰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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