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遛大型犬吓到女子起纠纷,“狗行头1000块钱比你全身上下都贵”

日期: 2026-02-21 05:03:37|浏览: 19|编号: 165469

友情提醒:信息内容由网友发布,本站并不对内容真实性负责,请自鉴内容真实性。

成都街头,一对情侣牵着一条大型杜宾犬散步。

女子惊叹于犬只的庞大,脱口而出:“这狗真大!”

然而,这句无心之言却引来了情侣的愤怒。

女主人充满激动之情地予以反驳,说道,我的狗,比你的,全身上下,都要贵,你,凭什么,说它?

一时间,街头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

女子路过时,被突然出现的攻击搞得毫无应对准备,她并不甘愿就此示弱,于是和女主人开启了激烈的争论。

那只没被束缚着的杜宾犬,发出了狂吠声,好像、似乎、仿佛也有着想要加入这场没有缘由的争斗的想法。

男子一直都在旁边,一声不吭,他牢牢地拽着杜宾犬的绳子,想要把这场风波缓和下来。

然而,他的沉默并没有让局势变得缓和,反而加剧了女子的怒火。

女子大声质问养狗人不讲理,男主人也控诉女子太嚣张。

女子被男子的态度激怒了,她挥舞着手中的棍子,试图保护自己。

然而,男子因为这一举动,变得更为愤怒,他扯着嗓子大声叫嚷,要求执法机关进行介入。

周围的路人纷纷停下脚步,围观这起突发事件。

有人拍照,有人录像,都想记录下这一刻。

不久后,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将涉事人员带回进行调查。

经过一番询问和调查,工作人员了解到这起事件的来龙去脉。

据工作人员讲,这起事件,并非只是关于一句话的争执,而是关乎城市文明,涉及养狗规范的大问题。

他们认为,养狗人士应该遵守相关规定,不给城市添乱。

同时,他们也应该尊重他人,不要因为一句话就大动肝火。

这起事件在网络上迅速传开,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众多网友纷纷抒发了对养狗之人的不满之情,以及进行了谴责之举,觉得他们欠缺公德之心,并且还缺乏文明素养。

与此同时,存在部分网友持有这样的看法,即管理部门应当强化对养狗行为的管理以及规范,以此保障市民的安全与权益。

在这起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深层次的社会问题。

一方面是养狗人士的文明素养问题。

养狗在城市里已然成了一种潮流风尚,可是呢,有一些养狗的人,却欠缺公德心以及文明素养,进而给城市造成了诸多各样的问题。

他们不遵守相关规定,不尊重他人,甚至因为一句话就大打出手。

这样的举动,不但对城市的形象造成了影响,还为其他市民带去了诸多困扰。

还有一方面是管理方面的问题,城市里头养狗这件事情不是一下子就能处理好的,得要管理部分强化管理以及进行规范。

然而,于某些地方而言,管理部门居然有着监管欠缺力度、执法缺乏严格程度的状况存在。

对一些养狗违规行为,他们是视而不见的,甚至在有些地方,还存在着一些“不禁就一直存在”的状况。

如此这般的管理方式,不但不能够将问题予以解决,反而会给市民促成更多的安全方面的隐患。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共同努力,加强养狗管理和规范。

首先,养狗人士应该加强自身的文明素养。

他们应该遵守相关规定,尊重他人,文明养狗。

与此同时,他们同样应当踊跃投身于城市管理之中,一道去维护城市的形象以及秩序。

如果遇到一些不文明养狗的行为,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那么,此事从法律层面应该如何认定?

1、禁养犬种,杜宾犬赫然在列

依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成都市禁养犬种的类别,涵盖所有诸如獒犬的种类,还有阿根廷杜高犬,坎高犬,罗威纳犬,俄罗斯高加索犬,中亚牧羊犬,藏獒犬,昆明狼犬,德牧马犬,英国马犬,马里努阿犬,纽芬兰犬,拉布拉多犬,非纯种未登记的狼犬以及上述品种的杂交犬等等。

属于禁养犬种范畴,本就不容许现身于城市之中,更万万不可把它带至大街上去玩耍嬉闹,情侣如此这般的行径违背了法律条文所作出的规定,理应遭受相应的处罚才对。

2、如果狗造成他人损伤,应该赔偿

依照《民法典》第1245条所规定的内容,要是饲养的动物致使他人遭受损害,那么动物饲养人亦或是管理人是应当去承担侵权责任的,然而,要是能够证实损害是由于被侵权人存在 故意性行为或者属于重大过失情形所造成的,如此一来便可以不用承担责任或者减轻相应的责任。

假设在这样的期间之内,狗狗不经意间咬到了那名女子,那么狗主人仍旧是需要去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的,然而要是因为女子主动逗弄狗从而导致被咬的这种情况,是能够减轻主人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

3、狗应该牵绳、打疫苗

依据《动物防疫法》第30条的规定,单位以及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若是携带犬只出户的时候,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且采取系犬绳等相关措施。

这并非单纯对狗狗安全予以考量,更是顾及其他人的安危状况,防止出现那因狗咬人致使传染病爆发的情形。

总之,这起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一同努力,强化养狗管理以及规范,防止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关注@长沙政法 用案例讲述生活,品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丽人有帮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