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6日起,海关总署在天津、山东、山西、吉林、甘肃、江苏、浙江、福建、深圳等9个地区启用海关新无纸化平台了,企业办理出入境境检验检疫申报要注意这个情况。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有关于部分无纸化随附单据申报功能切换的通知,是这样的 ,是这样而存在通知的。
以海关总署制定的无纸化单据申报业务改革规划为依据,从8月6日开始,在天津、山东、山西、吉林、甘肃、江苏、浙江、福建、深圳这9个区域启用海关全新的无纸化平台。上述地区的企业,若要办理入境检验检疫无纸化随附单据申报,办理出境检验检疫无纸化随附单据申报,办理出境集装箱适载无纸化随附单据申报,或办理出境包装无纸化随附单据申报,都必须借助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展开申报操作,经由其他渠道申报的无纸化随附单据,海关新无纸化平台将不会予以受理。有关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
当在系统使用进程里,一旦碰到问题之时,那就拨打“单一窗口”全国统一的服务热线95198。
特此通知。
单一窗口申报入口
单一窗口标准版用户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