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买到“星期狗”,宠物店表示概不负责?

日期: 2026-03-05 17:08:54|浏览: 0|编号: 16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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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在宠物店的直播间里,李女士看中了一只博美幼犬,其萌萌哒的样子,一下子就将李女士吸引住了,随后李女士以998元的价格把它买了下来。

宠物店给出承诺,小狗已完成三针疫苗接种,还进行了两次驱虫,一个月内保证健康,要是小狗在一个月内被养死,会包赔一只。与此同时,宠物店还表明,在发货以前都会去办理一个检疫证,办理检疫证的时候会检查狗是不是存在如细小病毒、犬瘟这类传染病。

可是呢,李女士在收到狗的当日,便察觉到了异样之处。狗一直处于睡觉状态,不起来,并且也不吃东西。

一见狗出现不吃东西且拉稀的状况,李女士即刻联系了宠物店,宠物店中的对方表示狗或许感冒了,还对李女士进行指导,让她给狗喂药。

当天夜里,狗服了药却依旧没见好转,李女士领着它前往宠物医院做检查,结果被告知这只博美犬存在冠状病毒、耳螨等情况。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李女士持续在宠物医院对狗展开治疗,支付了五百五十元的医药费。在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之时,她给狗做了检测,检测出狗患有细小病毒,随后她把这种情况告知了宠物店,然而双方沟通最终没有取得结果。到了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的凌晨时分,小狗死掉了。

李女士和宠物店就赔偿事宜沟通未果后,诉至松江法院。

宠物商店辩解称,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性,即李女士带着狗前往医院之际,狗感染上了细小病毒,故而,他们仅仅愿意退还购买犬只的款项以及狗粮的款项,对于承担医疗费用以及三倍赔偿责任,他们表示不同意。

在庭上,宠物店的工作人员道出这样一番话语:“最开始的时候,我早就跟她有所提及了,可以不用前往宠物医院进行治疗,我们能够教她如何去医治,要是治死了,我们愿意作出相应赔偿。然而呢,她依然十分坚决非要带到宠物医院去那里给它医治,所以呀,关于这一笔费用我们是不会去承担起来的。”。

经松江法院审理后得出这样的认定,宠物店从一开始就没有出具涉案小狗的检疫证明,所提供的相关免疫证上面不存在驱虫记录,所以宠物店在销售这个过程当中违背了诚信原则,存在欺诈行为。李女士凭借欺诈这一理由要求撤销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且要求三倍购犬款的赔偿,依据是十分充分的。那次检测以及治疗费是因为宠物店交付的小狗不合乎约定的健康状况从而产生的,按照道理应该由宠物店来承担。狗粮款是由于宠物店的行为造成的李女士合理的经济损失,宠物店理所当然应该予以退还,但是李女士要求对狗粮款一并主张三倍赔偿,这在法律上没有依据,所以不予支持。

松江法院的法官蔡珺介绍说,宠物店在那个时候承诺过,在进行运输的前边将要针对小狗搞个检疫,会给它办理一个检疫证明,然而呢,他最终也并没有能够将其提供给法院作为相关依据。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内容为撤销双方之间的宠物买卖协议,对于宠物店而言,需退还李女士购犬款,退还李女士狗粮款,退还李女士治疗费,并且按照三倍购犬款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共计五千余元。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曾瑶婷 视频:冯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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