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木之战
“彭州天价乌木案”追踪>>>
雇来2辆吊车4辆货车,77岁老母亲和10余名亲友相随
6月15日,“彭州乌木案”二审判决之后,原告吴高亮不服,他决定去拉回那7根天价涉案乌木,而那7根天价涉案乌木目前正由彭州市通济镇客运中心保管着,他心里也清楚,今天去拉走的希望并非很大,只是期望媒体以及大众都能够知晓他还在持续进行这件事情,并没有选择放弃……
昨日上午10点,吴高亮和10余名亲友来到通济镇客运中心……
现场 车停门口雨中等待 通济镇领导未露面
在昨天上午,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通济镇客运站后门外之处,一辆吊车,一辆货车停放在那里。吴高亮讲,为了去拉乌木,他一共找来了两辆吊车,四辆货车,“一辆吊车一天要一千块钱,四辆商谈好的货车,拉回去总共是一万五千元。”。
通济镇客运站挨着通济镇政府大楼,还挨着通济镇派出所,当前并没有投入使用,“2012年2月,7根乌木被发掘出来后,就被运到这个地方来存放了。”吴高亮讲句号。
记者见到,有地方放置着7根乌木,那放置乌木之处是一个雨棚,经目测可知,这个雨棚长40米,宽10米,且7根乌木均被套上了干草垫。吴高亮讲出,其中最大的那一根乌木长度约为30米,重量达到60吨,而最小的那根乌木长度也有3米,重量约为300斤。
客运站保管乌木的后门处于打开状态,吴高亮驾驶着自己写有“天价乌木”几个大字的面包车来到门口,面包车的车头部分在门的里面,车尾部分在门的外面,并且卸下了一个轮子“瘫”在门口,吴高亮表示“我怕他们又拉警戒线导致我进不去了,上回就是这样”,一群人在雨中从上午10点开始等待一直到中午,通济镇政府始终没有领导露面。
对话 为乌木主动“出击” 他两次对话镇领导
第一次·联系镇长
他坚称可保管得更好镇长挂断电话
将近上午11点20分的时候,吴高亮强行闯进了通济镇客运站那个存放着乌木的后院里,并且先后拨打了两个电话,第一个电话拨通给了朋友,说“我要多叫几个人过来”,第二个电话,吴高亮打给了通济镇镇长郭坤龙。
电话被接通之后,吴高亮表明自己当下前来是为了“主张自身的权利”,“鉴于二审已然结束,并且未曾提及(乌木)应由你们进行保管,而你先前曾对我作出承诺……”当说到此处时,电话里郭坤龙打断了吴高亮,宣称自己未曾作出过任何承诺,“此刻我严肃地告知你,首先政府将它(乌木)妥善保管,这一点是没错的……”吴高亮表达了不服之意,觉得自己能够把乌木保管得更为妥善,随后郭坤龙便挂断了电话。
第二次·面见书记
镇党委书记:强行拉走乌木就报警
下午2点,通济镇的相关领导依旧没有现身,吴高亮去到了紧挨着客运站的通济镇政府,走进了党委书记曾正泽的办公室。曾正泽讲:“通济镇政府当下的行为,仅仅是对已经挖掘出的乌木资源以及尚未被发现的乌木资源予以保护。”曾正泽又说:“法院做出裁决之后表明了这乌木是属于谁的,通济镇政府就会严格依照法院裁决去执行。”。
在这段时间里,吴高亮宣称已然不存在钱财去持续这场官司,曾正泽作出回应称,政府能够依据吴高亮的状况,援助申请法律方面的帮助。针对吴高亮所提出的有关乌木归属权利的民事方面的诉讼尚未开始。曾正泽表明,“该开启的就开启吧,我们会依照法院的裁定去执行。”。
之后,曾正泽讲要前往村上处理洪灾事宜,接着就赶忙下楼去了。记者紧接着追问,要是吴高亮强行把乌木拉走,镇政府会怎样去处理呢?曾正泽说道:“当下乌木并未说判定归属他,在没有像法院这样的有关部门通知我们的情形下,要是他要把乌木拉走,那就只能报警。”。
结果
乌木未动他在乌木旁睡一夜
昨天下午三点多,待到从镇政府返回客运站以迄,吴高亮拨打了110,“拨打110,其一缘由是冀望他们前来见证我今日(拉乌木)这番行径并非偷窃,其二用意是期望他方助力我联系镇政府予以协调。”。
下午三点三十五分,有几名警察前往客运站 ,在听取了吴高亮提出的请求之后 ,这几名警察向110指挥中心汇报了相关情况 ,并且联系了通济镇政府。
到记者发稿这个时间点,通济镇政府那边尚未有相关负责人出来进行交涉。吴高亮讲,自己晚上大概会在停于客运站后院门口的面包车里度过夜晚,等着事情得到解决。
聊到此次行为,吴高亮讲,我亦晓得今儿拉走的指望不算大,至多仅有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四十。这般去做仅是盼着媒体与大众都清楚,我仍在延续这事,并未舍弃,我亦是来主张这些乌木归属权的。并且促使往后碰到和我相同情形的人也明了,这种事要怎样处置,来填补这项法律方面的空白。
在画面的另一边,吴高亮77岁高龄的老母亲站于风中,手持一把锯子,正对着那些乌木。
昨晚,十一点四十五分的时候,记者给吴高亮打了电话,电话那头的人说,他正睡在一辆面包车里,而那面包车停在通济镇客运站的后门处。
“乌木案”进程>>>一审判决
2013年2月28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乌木发掘地不在吴氏姐弟承包地,对于乌木的发现者,发掘者,以及发掘地点是否能决定乌木归属,并未作出判定。
二审判决
2013年6月15日,省高院开启二审公开开庭宣判之程序,驳回了身为原告之人的上诉行为,由此维持了一审所做出的判决结果。
对于省高院作出的“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这般最终生效裁定,身为原告之人的吴高亮以及他的代理律师张敏宣称,会于10日这个时间段以内,持续朝着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申请再审的举动,还会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律师说法>>>
乌木权属不明 拉走缺少法律依据
受到昨日吴高亮拉乌木这一行为的影响,记者特意给资深刑辩律师李刚打去电话。李刚讲,那些乌木的权属方面的问题依旧得等着最后的民事诉讼给出判决结果,“因为法院还没有给出最终判决,所以乌木现在依旧是那种权属不明确的物品,目前通济镇政府仅仅是属于暂时进行保管,而他,也就是吴高亮来拉乌木的这样一个行为,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天府早报记者钟帆 实习记者龙桥波 摄影赵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