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实习生 林铭溱
中秋佳节将至,购买月饼的欲望日益高涨。不仅大街小巷店铺门口,排队自购月饼的顾客络绎不绝,众多公司也选择向职员派发月饼代金券。不少民众更倾向于将代金券当作礼物,送给家中的亲戚以及朋友。
中秋临近之时,众多品牌月饼券在市场上交易活跃,进入兑换高峰。“诚信收购元月饼券,即刻发出即刻确认,售出请私下联系”“2024年月饼券正在高价回购”“此刻××楼月饼券还有人在收吗?”《法治日报》记者经过调查,发现社交平台和电商平台上有很多关于月饼券回收的信息,这些信息涉及元×、星××、美×等知名品牌,回收价格通常是券面标价的四成到七成之间。
在某个旧货交换网站上,一位来自江苏苏州的票务账号既在收票又在出票,在收票信息里,该票务称要高价收回月饼券,记者随机挑选了一款价值318元的某品牌月饼券进行询问,该票务答复,318元的月饼券收买价是150元
记者打开“售票”界面,里面写着“月饼卡全国通用,假如企业有渠道可以合作,价格送货开票全部包办,助你安坐收利中秋。”记者又以另一身份,假扮公司采购,向该票务询问了同款月饼卡的“售票”费用,对方表示月饼卡要卖248元。
月饼券能够享受优惠,开票时可以按实际金额开具通用发票,纸质凭证和电子凭证均可使用。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直接开具的是月饼生产企业的发票,而非销售商的发票。若进行大量订购,所开具的发票将是苏州本地某知名月饼品牌的发票,确保收到的发票与月饼相关。
另外一种产品是记者询问的某个品牌的月饼,票务人员还向记者推荐了所谓更优惠的选择,具体是×××斯产品价格更低,他们销售时价格更便宜,这种票券可以享受六折优惠,而开具的发票金额是原价的八折或者九折,甚至暗示购买这些月饼主要是为了获得报销,×××斯月饼开具的发票报销额度会更高一些
记者询问为何各品牌票券优惠幅度不同,票务人员解释说,价格较高的票券是从市场上回收的,而价格较低的则是从票券代理商那里大量采购的,这样我们获得的成本自然就低了
调查得知,部分个人账号于社交平台售卖零散票证,乃至构筑“月饼券互通社区”。此类“售票”信息下方,常有众多“购票者”报出价位。评论区里,不乏自称“大宗月饼券经营”“票证收购”等网名,向“售票者”购置相关票券。
采访得知,月饼券有时会超出实际月饼数量,形成“券比饼多”或“月饼券超发”的现象,这被视为月饼市场的一种隐秘做法。
有行业内部人士透露说,月饼兑换券的流转情况,有点像期货交易,基本上是制造商与购买者之间直接对接,或者是制造商与购买单位及其职工之间相互交易,这种状况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
调查期间,记者发现社交网络上有个热门帖子,讨论月饼券的运作模式,称商家以优惠价把券卖给中间商,中间商再抬高价格卖给需要送礼的企业,这些券还可能经由赠送或转手交易,最终落入票贩子手中。那些囤积居奇的中间商,会以较低的价格大量买入渠道商的月饼兑换凭证,还有散见于个人手中的同类凭证,随后他们或许会以略高的价位,把这些凭证卖给月饼的生产单位,又或者转手卖给其他需要的人。
缺少月饼制造环节时,月饼生产商、销售商以及囤积居奇的中间商依然能够获利,这种情况被称作月饼的虚拟交易化。对于这个现象,一位来自上海的业内人士刘娟(化名)向记者剖析了月饼代金券的运作方式,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如果某个食品公司发行了面额为100元的月饼代金券,它以65元的价格转卖给分销商,接着分销商以80元的价格卖给顾客A,顾客A又把这张代金券送给了顾客B,顾客B以40元的价格转手给了票贩子,而票贩子最终以50元的价格把代金券卖回了食品公司。在这个循环里,即便一个实际的月饼都没有制作出来,但月饼制造者仍然获得了十五元,分销商也拿到了十五元,“黄牛”则赚到了十元。
刘娟表示,月饼券的投机者大致有两种类型:一类是规模较大的投机者,他们能够收购价值数百万至数千万元的月饼券,扮演类似分销商的角色。这些人通常在每年五六月与商家协商当年的订购额度,并争取部分退款。另一类是规模较小的投机者,他们从个人手中购买月饼券,不进行囤积,而是依据市场状况转售。
刘娟表示,月饼进行金融化操作,导致月饼代金券市场价值出现起伏,企业难以准确计算每年需求量,或许会多发行,或者少发行代金券。
媒体报道有人反映,其获得了编号为“玲珑心意”的月饼礼包,然而,所在地的分店并不发放,必须去往别处,能否当天拿到还是个谜,只好把礼品卡卖掉。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表示,月饼券用礼品卡代替实体月饼,确实能减轻食物浪费,降低物流开销,在理想情况下还能让厂商、经销商等各方获利,看上去像是资源得到了合理利用。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月饼券正变得越来越像一种凭证,消费者的利益可能会受到损害。
常莎认为,月饼券的售卖方式由相关机构设定,商家为推卸责任,设定了许多排除自身责任的条款,同时给购买者施加了许多责任。举例来说,要是购买者遇到月饼兑换商品取货困难的情况,商家可以不承担责任;即便用兑换券换取月饼,也无法确保商品质量,比如商家提供临近保质期的产品,购买者通常只能认栽;兑换券有使用期限,若购买者没有及时使用就会过期作废;部分兑换券还规定了必须提前预约或到指定地点取货等条件,给购买者带来麻烦;倘若购买者碰到心仪的商品断货,只能选择加价换购其他商品。
购买月饼券的客户在跟商家的较量里往往不占上风,自身的正当权利很难获得充分维护,这是常莎的观点。
另有行业内部人士表示,部分商家专门瞄准“馈赠领域”,负责“纸质月饼”的制作、售卖以及后续的回收工作,形成完整流程。这类交易比较隐蔽,接受起来也方便,并且能够轻易实现价值转换,因此或许会为腐败问题的产生创造机会。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提出,要整治月饼券非正常流通问题,维护购买者正当权利,必须社会各领域协同努力。政府机构应强化市场管控,对于囤积居奇行为,以及商铺设置的消费陷阱,凡是违反法规的都必须依法严惩,切实保障购买者正当权利。企业界要建立行业规范,倡导商家诚实经营。消费者应当保持警醒,在理智消费的基础上,务必经由合法途径购买,适度选购,防止资源浪费,使月饼回归其商品固有的价值,以免自身正当权益遭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