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在荷兰吸食“大麻蛋糕” 外交部:好奇害死猫

日期: 2025-09-29 22:10:36|浏览: 16|编号: 144224

友情提醒:信息内容由网友发布,本站并不对内容真实性负责,请自鉴内容真实性。

根据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官方信息,近些年,一些在荷兰的中国人出于好奇,到非法的“大麻售卖点”尝试“大麻甜点”“致幻蘑菇”这类麻醉品,造成意识模糊,举止失常,给自己惹来不必要的困扰。荷兰驻华大使馆告诫,务必爱惜身体,拒绝毒品!

近些年,一些在荷兰的中国人出于猎奇心理,到非法的“大麻售卖点”()吞食“大麻点心”、“致幻真菌”等麻醉品,造成意识模糊,举止失常,给自己招致没必要的困扰。为此,中国驻荷兰大使馆严肃告诫各位:

荷兰对软性毒品实施较为宽松的管理措施,不过,涉及购买这类物品、持有、吸食或贩卖,均需依照荷兰现行法规接受严格监管。依照相关法规,个人持有不超过五克软性毒品不会受到法律惩处;若持有五克至三十克软性毒品,将面临七十五欧元的经济处罚,其中未满十八周岁的违规者需从事十六至三十个小时的公益服务,或(并)接受八十至一百五十欧元的额外罚款;当持有量超过三十克软性毒品时,即构成违法,最重可获两年监禁,或(并)罚缴一万六千七百五十欧元。在荷兰,个人种植大麻等类毒品是违法的,但若是种植五株以下且仅用于自己,则不会被法律惩处,若是种植超过五株,最高可能会面临四年监禁或(并且)支付六万七千欧元罚金。从2013年1月1日开始,荷兰全国所有售卖大麻的店铺,都不再向没有荷兰居住许可的外国人出售这类产品,按照规定,任何想进入这些店铺的人,都必须先出示他们的居住证明。

务必留意,从荷兰买来的非烈性毒品,带到别的国家去也是违法的。依据荷兰的法律规定,如果带进其他国家的非烈性毒品重量不超过500克,最重会被判刑四年,或者(并且)要罚67000欧元。如果带进其他国家的非烈性毒品重量超过500克,最重会被判刑六年,并且要罚78000欧元。

请所有在荷兰的中国公民,特别是留学生,务必遵守相关法规,注意保护个人安全,远离毒品,重视生命安全。一旦发生紧急状况,应立即报警,如有需要,请与中国驻荷兰使领馆取得联系。

荷兰报警电话: 或0900-8844,+31-。

驻荷兰使馆领事保护协助电话:+31-70-或+31-。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电话是+86-10-12308,或者也可以拨打+86-10-。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丽人有帮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