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4日的时候,有网络传播出来的消息声称,在四川乐山马边彝族自治县的境内,发现了存在着这样一根巨大无比的乌木,当地镇政府当中的工作人员表示,的确是有实际发生这个事情,当前这个乌木已经被移交给县政府去实施处置了。
传来的网络视频呈现出这样的情景,一根疑似乌木,其长度至少达到十米,被捆绑在货车之上,周围有一些群众围聚观看,现场停着警车。有人声称,这件事情发生在乐山市马边县劳动镇的境内。
(视频截图)
极目新闻记者被告知,在6月4日上午,劳动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表示,在6月2日,该镇确实发现了一根乌木,这根乌木已被移交给县政府进行处置,且该工作人员还称,发现这根乌木并非是当地村民挖到的。
马边县自然资源局有工作人员表示,听闻了这样一则消息,当地的政府会依照正规的程序展开研究,之后再去进行处置。
(视频截图)
信息是由四川省地方志办公室公布的,显示出乌木是在古河床下3至10米深的地方埋藏着的,是经过3000至7万年而不腐不烂从而形成的一种炭化木材。它主要产于四川盆地,特别集中在岷江乐山这段区域,它是自然环境发生变迁的亲历者,也是见证者,是远古原始森林的自然遗留产物,是巴蜀大地地理环境结构的产物,还是古代四川最为重要的生态文化遗产。
2013年2月8日,四川省眉山市多个行政管理机构联合发布了一则对全市乌木保护管理相关权属及操作规范约束的通告,其中涉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局等六个部门涵盖多方面的规定,阐明了眉山市境内自然埋藏的乌木所有权归属国家,同时明确了乌木从开挖到开发利用一系列行为须经过所处区县人民政府批准,且由所在区县包括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土、文化、水务、林业、公安等部门依据各自权限来组织实施。任何单位以及个人,未经许可,都被禁止在眉山市境内私自进行开挖行为,私自进行采集行为,私自进行隐匿行为,私自进行运输行为,私自进行贩卖行为,私自进行出售乌木的行为。这则通告表明,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切实有效地对全市乌木资源予以保护。
四川曾有过多次发现乌木的情形,按照媒体的相关报道,在2016年12月25日的时候,乐山市中区悦来乡道华村有一名村民,在坍塌的河滩菜地旁边,发现了一根长度为18米、树干周长是2.8米的疑似乌木。当地国土部门的有关负责人曾经表明,该“乌木”乃是埋藏了长达上千年的“阴沉木”(也就是俗称的乌木),依据《民法通则》第79条的规定,该“乌木”归国家所有,并且会按规定对发现“乌木”的村民给予一定的奖励。2014年9月时,四川泸州叙永县有村民,在钓鱼之际,发现了价值不低的千年乌木,进而获得了政府给予的6000元补贴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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