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开始,本市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这六个重点管理区,开展对大型犬和烈性犬的检查工作。一旦查获上述犬只,公安机关会予以没收,并且对于养犬单位,可处以1万元罚款。而对于养犬人,会处以5000元罚款。
6月2日,公安机关着手于全市各主要社区内张贴《北京市公安局关于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通告》,此通告规定,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大型犬,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
依据通告的规定来看,被称作“重点管理区”的是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以及石景山区,其余的区、县则属于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内的农村区域之处,经由区人民政府做出决定后,能够依照一般管理区来实施管理。一般管理区内于城镇以及人口聚集的特殊区域那里,经过区、县人民政府决定后,能够按照重点管理区来执行管理。除此之外,全市范围以内的医院以及学校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是禁止养犬的,属于禁养区。
通告有规定啦,那些在被禁止饲养区域之内养的犬只,还有处在重点管理区域里养的大型犬、烈性犬,会被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没收掉,并且呢,能够对养犬的单位处以1万元的罚款,对养犬的个人处以5000元的罚款。通告与此同时还提醒犬主,要是对于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这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会依照法律去进行查处的。
在这份于6月2日张贴出来的公告当中,也给犬主留出了处理违规犬的时间,犬主能够在通告发布的十日之内,自行把犬只妥善地处置好,能够把犬只送到允许饲养的区域去饲养,并且办理登记年检的手续,还能够委托有资质的场所进行寄养,对于养犬人放弃饲养的大型犬以及烈性犬,应当把犬送交北京市公安局犬类留检所,或者送交属地派出所收置。
通告作出规定,在天安门广场,以及东长安街,还有西长安街,以及其他主要道路上,禁止进行遛犬行为。
昨天,有记者从养犬管理部门那里得到消息,去年犬只年检工作完成之后,经过统计,在全市范围之内,在册登记的犬只数量已经达到了95万只。
公安机关期望广大市民踊跃投身养犬管理工作之中,激励、保障广大市民积极检举违规饲养大型犬以及烈性犬的行径,并且会对举报线索即刻展开查处。北京市公安局违规养犬举报电话号码为:。(何欣)
记者调查:居民纷纷送走大型犬
昨天,记者前往海淀区西三环附近某小区进行采访,当时看到,晚上8点左右,本应是遛狗高峰时段,小区里却只能瞧见吉娃娃、京巴这类小型犬,并且犬主人都用牵引绳牵着。于小区内遛狗的董女士告知记者,小区此前有过好几只金毛、哈士奇、松狮等大型犬,“前几天小区门口贴出公告了,现如今这两天那些狗都不见了,也不清楚是被送走了还是不敢带出来了。”。
记者被告知,李先生在之前养有一条金毛犬,他已将狗送回到通州区儿子家里,在采访期间记者发现,有不少犬主人也是如此做的。
新闻链接:重点管理区禁养犬种
重点管理区内,烈性犬,以及成年体高超过35厘米的犬种,应被禁止饲养。獒犬、德国杜宾犬、圣伯纳犬、大丹犬、大白熊犬等,都在此列。然而,重点管理区内,盲人和肢体重残人所饲养的,用于导盲和生活扶助的工作犬,不受35厘米体高的限制。